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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寿辰,我送他敌国头颅当贺礼这书“老刑”写得真是超精彩超喜欢,讲述了朱权徐妙锦的故事,看了意犹未尽!《朱元璋寿辰,我送他敌国头颅当贺礼》这本已完结的穿越小说已经写了1551814字,最新章节第754章 横跨七海,阅遍千秋。这本书又名《回到明朝当藩王》。

一、作品简介

你喜欢看小说吗?一定不要错过老刑的一本新书《朱元璋寿辰,我送他敌国头颅当贺礼》,主角是朱权徐妙锦。主要讲述了:擅自离京的老十七,竟然送来了贺礼?群臣惊讶自不必说。就连朱标和三大塞王,也搞不清楚其中缘由。“哼!想要这点贺礼,就平息咱的怒火?”朱元璋不满道:“这个老十七,把咱当成要糖吃的娃娃咯!”听到父皇口中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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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书友评论

莫非那三个王爷早就知道朱标早死?搁那争军权就差明抢了,这表现这么明显了老朱还能容忍?还养蛊把大宁分三份给三王,最后过两年让主角去接手,别的不说前面主角各方面基本无敌了,主角反而苟了十六年,口口声声说怕累,这么聪明一主角会不知道想不累最聪明的办法就是混吃等死人们不可能会管一个废物,要么就是把自己的本事显露出去掌握一番势力自己做主,结果主角一边苟一边显露自己的本事,说没野心想混吃等死,偏偏又把自己本事显露出去。干脆主角在大明外直接建国算了,要不然当一个宁王和当一个皇帝唯一的区别就是当皇帝可以自己做主,当宁王得当孙子。主角说白了他都不知道自己在干嘛,是想辅佐太子那就彻底点,想自己做主那就别在那苟了

写的太差了,朱标还活着呢老二老三老四敢这么争,是怕朱元璋的刀不够快吗?

还行。唯一的缺点就是剧情有点拖沓好像番茄都这样。而且见到反贼还不杀就因为是女的就留下。拜托明朝反贼江湖人士再好看能好看到哪去。还花魁。还苗族光脚。那时候的路光脚你脚不得废啊。见到女人就心软这可不是好习惯。

怎么说呢,感觉知道为啥这本书为何超不过九分了,按照爽文活不过五万字的定律来讲,前期肯定不能放一丁点错误,但是这本书的话,在前期出了个女主,没毛病但是这女主的性格有点减分,自己见解啊,反正我是被女主劝退的,其他都非常好,我本来准备看完的,其他的都不很好

故事情节好坏不说,主角心态有严重问题,皇帝自己不当可以但要挣回来给儿子,主角直接给朱标当孙子合适不适合当兄弟,命还是掌握在自己手里为好,永远不要考验人心,朱标当上皇帝只要不傻,为了儿孙至少要边缘化主角甚至杀了他

三、作品赏析

擅自离京的老十七,竟然送来了贺礼?

群臣惊讶自不必说。

就连朱标和三大塞王,也搞不清楚其中缘由。

“哼!想要这点贺礼,就平息咱的怒火?”

朱元璋不满道:“这个老十七,把咱当成要糖吃的娃娃咯!”

听到父皇口中的不满,朱棣上前笑道:

“父皇息怒,这也是十七弟的一片心意。”

“父皇已到耳顺之年,待儿臣回去,定要让那北元鞑子知道我大明厉害!”

朱棣几句话,哄得朱元璋喜笑颜开。

可另外两位塞王,心里却不是滋味。

明明是三王配合朝廷大军,共同抵御北元。

怎么在你朱老四口中,都成了你个人的功劳?

朱标紧皱眉头,劝道:“父皇,不如看看十七弟送来的贺礼吧?”

太子提醒,朱元璋才不情愿地让蒋瓛打开食盒。

一股血腥味传至朝堂,蒋瓛更是大惊失色。

“陛下……里面是一颗头颅!”

蒋瓛深吸一口气,双膝跪地,捧着食盒,供朱元璋查看。

朱棣等人也好奇凑上前。

老十七这小崽子,竟然有杀人的胆量?

朱元璋心中大喜,看发型便像是草原部落之人。

咱那个年纪,可不敢提刀杀人!

老十七如今才十六岁,就有如此胆气。

“这……”

三大塞王脸色铁青。

尤其是常年与北元交战的朱棣,更是不可置信。

“老四,你们三个认识此人?”

朱元璋出言问道。

“回父皇。”

朱棣深吸一口气,“此人乃是纳哈出麾下猛将,汗木尔!”

“儿臣听闻,此次纳哈出复叛,就是此人挑唆。”

“没想到十七弟,竟然将此人斩于马下!”

朱标心中大喜,这个打小看到大的臭小子,竟然立下大功!

这下父皇总算不会追究他擅自离京了。

群臣眼中惊愕,谁都知道朱家马上得天下。

朱元璋自不必说,文武双全,雄才大略。

燕王朱棣,更得皇上亲自称赞,燕王善战。

还有外甥李文忠,侄儿朱文正,义子沐英。

如今又出了个十七皇子朱权!

“好小子!瞒着咱,竟然砍了汗木尔这王八蛋!”

朱元璋大喜,只觉得神清气爽,今晚定要多喝两杯!

“让冯胜吃亏的人,却被咱的儿子给砍了,哈哈哈!”

群臣见老朱高兴,纷纷献上溢美之词。

朱棣脸色铁青,与朱樉朱棡相视一眼。

本来朱植、朱栴、朱权年幼。

边塞拥兵重地,可能加封给三位塞王。

如今朱权立此大功,父皇肯定会青睐这位十七弟。

朱标拱手行礼道:“父皇,十七弟立此大功,还请您原谅他擅自离京之过!”

朱元璋摇头苦笑,这个老十七,从小就不老实。

其他皇子都为了讨好自己,专注学业,结果这厮却擅自搬出皇宫。

美其名曰,学习朱元璋,入身红尘中。

老朱当场破口大骂,要不是皇觉寺缺粮,他至于出去化缘?

老朱儿子众多,后来也懒得管朱权。

放任如此,谁知出了擅自离京这档子事。

可他却不知道,自己的老十七,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穿越者。

朱权自打出生,便拥有前世的记忆,更是拥有了签到系统。

待在皇宫,迟早露馅,还不如早点搬出这等是非之地。

何况朱元璋的儿子可不好当。

按照历史进程,朱权将会被封为宁王。

甲兵八万,战车六千,所属朵颜三卫骁勇善战。

可最后却被朱老四忽悠奉天靖难。

最后丢了封地大宁,在南昌窝囊过了一辈子。

朱权这一世可不打算为他人做嫁衣。

首要目标便是为朱标延寿,然后压制朱棣的野心。

无论老朱留他在应天,还是去大宁,都能逍遥快活似神仙。

至于砍了汗木尔,只是顺手为之。

本来朱权自报家门,想要与纳哈出谈谈互市。

结果有位大汉,直接冲杀过来。

就被朱权身边护卫取下上好头颅,顺便送去了应天。

朱元璋本想开口原谅朱权离京之过。

水煮话音未落,传令兵再次前来。

“报!纳哈出率领部落,自缚于我军阵前!”

“冯胜将军特送来捷报!”

纳哈出投降了?

这支成吉思汗四杰之一,木华黎的裔孙,也要对大明俯首称臣!

老朱激动起身,仰天大笑道:“哈哈哈!天佑大明!”

传令兵还未禀报完毕,待到老朱笑声落下,才敢继续。

“纳哈出有言,他投降大明,只愿追随十七皇子……”

此言一出,朱棣震怒道:“好你个纳哈出!投降了还敢跟我大明讲条件!”

朱标则不以为意道:“十七弟少年英才,这才引纳哈出弃暗投明!”

太子说话,群臣附议。

“父皇,儿臣恳请您答应纳哈出的请求!”

“有十七弟约束,纳哈出定会为我大明尽心尽力!”

朱元璋心中震惊,不着调的老十七,何时有这般能耐了?

至于让纳哈出跟着老十七,倒并非不可行。

只是这个年方十六的儿子,当真能约束纳哈出?

“既然标儿发话了,就先让纳哈出听老十七的话。”

朱元璋心情大好,冯胜正月便出征,如今终于传来了捷报。

“传朕的命令,让冯胜尽快班师!”

“把大将军印收回!”

“设置大宁都司!”

一连三道命令,众人都知道要变天了。

大宁都司,三位塞王明白,这里将会成为一块封地!

大宁在喜峰关外,古会州之地,东连辽东,西接宣府,实为幽燕巨镇。

这等险要之地,谁若就藩于此,可谓是遏制住了大明的命脉。

“父皇!纳哈出归降,也有十七弟的功劳!”

朱标大喜道:“儿臣从小看着十七弟长大,便知道他以后必成大器!”

朱标还记得这位不着调的十七弟,小时候便不断叮嘱自己。

“标哥,虽说你是咱大明第一狠人,但也要注意锻炼身体。”

“没什么事去练练五禽戏,别跟那帮书呆子一坐就是一天!”

小小年纪,却跟个小大人一样,让朱标对十七弟更为喜欢。

不知帮朱权擦了多少次屁股。

朱元璋看向朱标,严肃道:“标儿,你觉得大宁之地,谁可就藩?”

小说《朱元璋寿辰,我送他敌国头颅当贺礼》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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